深圳市福田区2017年面向全国选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8-11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福田区地处深圳市中心,毗邻香港,是深圳的行政、金融、总部经济和交通枢纽中心,为深圳国际化综合改革发展排头兵。首善之区,首善教育,为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,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,拟面向全国选聘高端教育人才28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选聘职位

    (一)区属中学校长1名

    (二)区属小学校长2名

    (三)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部长2名

    (四)区属学校教师23名

    二、选聘范围及条件

    (一)选聘范围

    第一类:享受国家颁发的政府部门特殊津贴或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;

    第二类:获得下列荣誉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
    1.国家教育部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、全国优秀教师、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;

    2.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、名教师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特级教师、南粤优秀教师、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;

    第三类: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、名教师,获深圳市政府部门特殊津贴的教师;

    第四类:博士后出站或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。

    (二)选聘基本条件

    1.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;

    2.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人员(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须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);

    3.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
    三、职位待遇及政策

    (一)工资福利待遇

    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(二)住房待遇

    引进的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,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待遇,符合市、区人才政策的,按照《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》《关于实施“福田英才荟”计划的若干措施》(福发〔2016〕1号)、《福田区教育、卫生计生系统新引进高端人才住房租赁暂行管理办法》等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(三)人才奖励补助

    对新引进的高端教育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人才安家费,标准为(税后):第一类80万元,第二类50万元,第三类30万元,第四类10万元。

    四、报名与资格初审

    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及咨询电话

    1.报名方式: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,在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础上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请报名者将材料的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(hyc@szft.gov.cn)进行报名,邮件名为“报考岗位名称+本人姓名”。

    2.报名时间: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8月23日(星期三)18:00截止。

    3.咨询电话:0755—82918332、82918335,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6:00。

    (二)资格初审

    根据选聘条件和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。

    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27日(周日)14:00前到达反馈邮件中的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。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选聘过程中,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,取消选聘资格。

    (三)注意事项

    1.年龄要求

    岗位“最高年龄”要求为45周岁的,报考人员必须是1971年8月1日之后出生,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。

    2.资格证书要求

    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,必须在2017年8月1日之前通过考试、认定或评审,且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(只是通过考试、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,视为不符合要求,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),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。

    3.工作经历要求

   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,时间均截至2017年8月1日。

    4.本公告所称以上、以下均包含本数。

    五、其他

    (一)本次选聘对进入考核的深圳市外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,其中,工作地在省内(不包括深圳市)的1000元/人、工作地在省外的2000元/人。

    (二)本公告未尽事宜按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》(深人社规〔2012〕16号)、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(三)公告详情请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部门在线——招考专栏http:///zf/ztbd/ftqzkzl/201708/t20170809_976788.html

    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 深圳市福田区教育

    2017年8月9日